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一、安全工作的“三坚持”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二、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的“四个一律”要求: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生产的“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
“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行动;
“三项建设”即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五到位”要求:即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五、坚持“五查”,做好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查。一查项目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及费用落实情况;二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三查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销号台账、应急预案,以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相关情况;四查工程实体,重点查结构强度,各类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沉降、位移和应力监控量测;五查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滑模爬模、施工电梯等设备检测验收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要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二是要与“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三是要与安全督查结合起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督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要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控,完善本地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七、增强交通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安全第一。把“安全”作为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核心价值,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交通运输体系。二是坚持从“零”做起。从基层基础工作做起,反复抓、抓反复,关口前移,预防在前,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常抓不懈。安全工作没有完成时,不能有丝毫的麻痹、侥幸和懈怠,任何时侯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八、落实安全责任要做到“三个强化”:一要强化部门、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责任与目标考核紧密结合,实行一票否决。二要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三要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每起交通运输事故,认真追究事故责任,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
九、落实安全规章要做到“三个进一步”: 一要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教育,教育职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落实规章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对违规操作行为绝不放过,严肃处理。二要进一步健全落实规章制度的措施,制定更严格的要求,实行更严格的监管和责任追究。三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抓好“三深化”、 “三推进”,即一要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二要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三要深化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四要进科技进步,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五要推进安全达标,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六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十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
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就是指各级、各类人员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预防事故灾害发生,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减少社会治安案件)。
十二、“三个责任”与“三个工作力度”,即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和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
十三、“打非”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设施设备和材料的;
6.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9.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十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原则:认真排查、坚决整治、巩固成果、杜绝隐患 十五、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措施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及台帐建立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
(4)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
(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新员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2、风险较大工程隐患的防范情况
(1)隧道工程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2)桥梁工程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3)高边坡工程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4)边通车边施工的被交工程、跨越国省道或铁路等交叉工程的衍生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5)爆破工程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6)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7)施工驻地选择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十六、治理安全隐患的“六个”落实
落实治理目标和任务;落实治理方法和措施;落实治理经费和物资;落实治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治理时间和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